又不是说你今天才爱上我

5859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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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时间旅行者的妻子AU)


如果说对你而言,时间线乱得像家养猫吐出来的毛球,因果线的复杂程度胜过下水道口罩子上的头发,那很多事情其实也没必要弄得太清楚。

比如尼尔和我。


通常来说,你很难相信一个,甫一见面,就能精准地帮你点一杯你最爱的无糖可乐的人。——特别当你还是一个,精通隐藏自己私人信息的,专业特工的时候。

无糖可乐……这种级别的秘密,真难相信居然还有除我之外的人知道。

他就这么,出现在我眼前,变魔术一样给我提供了我此刻需要的一切帮助,然后……消失在了空气里。

他大概是我的上峰派来的,但是,我十分确信,即便我的上峰也不知道无糖可乐。

那种被人了解到骨头缝里的感觉并不好,好像我在他面前是透明的一样,他能轻易看穿我的每一个念头,而我对他是怎么做到的一无所知。

再说,他甚至都没告诉我他姓什么。


总而言之,二十五岁的第一天,我对一个打扮得像约翰·康斯坦丁、说话像约翰·康斯坦丁、做事也像约翰·康斯坦丁的男人——

一见钟情。


我知道我知道,这多少有点丢人。作为一个后腰不插把枪就难受,睡觉永远不敢真的合眼,甚至连玩一夜情的信任都吝啬给出的,受过专业训练的特工,对一个身世背景一团迷雾,而又对自己了解得出奇的基本上陌生的人玩什么一见钟情……

但它发生了,好吧?

我是真的爱上他了。


这事岂止是不可思议,完全就是不讲道理。

最不讲道理的当然是尼尔本人,他……他知道。

就像他知道我的身材尺寸,知道我喜欢的枪的型号,知道我最爱的三明治馅料一样,他也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约他出去,知道我怎么安排第一次约会,知道我会在什么时候吻他。

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有种感觉——是我告诉他的。

在我认识他之前,他就知晓我的一切,包括那些只有我知道的事,因为我事无巨细地一件件告诉他,或者说,让他看。

不管那种情况,事实是,我对他完全敞开了……或者,我会对他完全敞开。


“我有告诉过你,我是什么时候爱上你的吗?”

尼尔看起来有些困惑:“没,你从没用过这个词。我……”他摇摇头,笑了一下,耸耸肩:“我还是第一次知道。”

“知道什么?”

我说这句话时的表情一定很奇怪,所以他盯了我好半天,才终于带着一种奇怪的表情开口:“知道你……”

他的眼神迷幻而恍惚,仿佛大梦初醒,他与我初次相逢,而其实他早看过了我的一生,知道我每一次的欢欣与悲痛。现在,他在那一切发生之前,切实地见到了,我本人。

他看着我,好像他终于发现,我并非他的幻梦。

尼尔最终没能说出那句话,但我知道他想说什么。在他知道我那么多事之后,我终于能知道他一点了。

说句实话,这感觉实在是好得出乎意料、难以言表。

我喜欢这个。


“之前”和“之后”有时并没有很大的区别。我是说,如果你是一个时不时就在时间线上当一把硅胶球的人,那日期的意义可比骨龄差远了。

我不知道尼尔是否知道这个——我不会主动告诉他,但我相信他有办法让我开口——,那段对话之后,我第一次和他在一起过夜,第二天早上我还没睡醒,就到了三年后。

说实话这有点尴尬,因为我每次时空跳跃后都一丝不挂,而三年后的他和我刚刚大吵一架。

我穿上他扔给我的衣服,他抄着手坐在沙发上,一言不发。他的左手按在大臂上,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。

“要不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?我不会愿意和你吵架。如果你告诉我,或许我可以从根本上避免这事发生。”

“你从什么时候来的?”

“第一次和你一起过夜的第二天。”这话有点拗口,但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得更清楚了。

“唔,那就难怪了。我问你去了哪儿,你始终不肯说。”

这令我不由得忧虑……三年后发生了什么?

“说到那天,”尼尔想起来了,“再前一天的时候,我们聊了聊。”

“啊哈。”不知为何,想到把那事对三年后的尼尔说出来,我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。

他盯着我:“你没告诉过我。你说你说了,但我从没听到。”

我咽了口唾沫:“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。——以防你信息不全,我当时二十五岁。”

他挪过目光,盯着我身后的床头——这和三年前是同一张床,床头也同样光秃秃的空无一物——,说道:“你有个女儿,她今年五岁。”

在我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之前,我眼前一花,倒在了床上。尼尔恰到好处地从卧室外探进头来,冲我挑挑眉毛,笑着道:“我还以为你赶不上早饭了呢。”


我的人生基本上是一场复杂的悬疑动作片,之所以说是“基本上”,是因为悬疑动作片不会包括“找出你女儿的母亲”这种谜题。——因为对普通人而言,这不可能是个谜题。

是,她出生在两年前,但这不重要,因为这一定是我以后做的事,问题的关键在于——我不知道她的名字。

所以,当然了,我无从查起。

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告诉尼尔这件事,他总说,发生的事情就是发生了。嗯,这挺唯结果论的,但当你的恋人是个时空硅胶球的时候,你也很难关注到事情的过程。

我不知道哪种可能更糟,我出轨了?还是我们分开了?

都不是我想要的未来。


今天见到的尼尔大概二十岁,上大学的年纪,看到我时眼睛一亮,露出一个相当纯粹的笑容,简直像是个真的大学生。但我看得出,他左肩和腰后伤得厉害。

我扒下他的外套,他缩了缩脖子,但没躲开。他外套里是件白衬衫,受伤的两处已经渗出了血迹。就在我给他重新包扎的时候,他把手指头按上了我的眉心,我这才发现我原来一直皱着眉。

“你不高兴?”他问。

我眨眨眼:“是啊。我不久前刚知道,我以后会做一件让你很不高兴的事情,而我毫无线索我为什么会这么做。”

他耸耸肩,疼得龇牙咧嘴:“发生的事情就是发生了。我没办法改变,你也没有。”

我笑得大概很难看:“你总能告诉我,我怎样会让你开心吧。”

“这还不简单,你……”他顿住了,眨了两下眼睛,似乎终于明白了什么。

然后他笑起来:“你很容易就能发现,我保证。”

好吧,他知道了。

我得反思一下自己,居然如此轻易地让一个半大小子看穿了我的心思。——事实上我的反思应该还算成功,因为二十岁之前的尼尔对我和他之后的事一无所知,这说明以后的我成功保留了悬念。

“或者我可以提前给你剧透一下?”

“作为什么的交换?”

他笑眯眯地看着我:“你什么时候开口约我出去?我不想等太久。”

我翻了个白眼,叹了口气:“当天。”

这答案显然没能令他满意,他一言不发。

……算了,他早晚都会知道的。我是说,现在的我有什么可为过去的我保留的呢?

于是我和盘托出:“遇到你的那天,我们有事要做,分头行动,你给我留了个号码。晚上我好不容易找到借口给你打电话,结果你就站在我的门外。我脑子一热,就说出口了。需要我给你写个地址吗?”

他拿出纸笔的速度快到不像个伤患。

他美滋滋地把地址夹进他的日记本里,道:“要我开心真的太简单了。我喜欢的东西非常少,目前为止,就只有你而已。”

我忽然觉得有点头晕,这是时空跳跃的前兆,他就在这个时候,扑上来吻了我:“下次你有求于我的时候,我要听第一次约会。”


从这次开始,我的时空跳跃几乎每次会都跳到他身边。

正因如此,两年多了,我都对我那位“女儿”一无所知。

我把自己零零碎碎地卖给尼尔,组织起来那些信息,赶在二十八岁之前,为他买了一枚戒指。

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惊讶,而他甚至惊讶得一度说不出话来。

“我不知道……我怎么会不知道?你从没让我知道我会收到这个。”

我跪在地上冲他笑:“戒指不能陪我时空跳跃,所以我没给自己准备。你知道我给你筹划一个惊喜有多难吗?”

戒指的回礼是一个“好”。

我希望他永远别把它摘下来。


我在时空跳跃中遇到了许多尼尔。

最小的尼尔只有九岁,我甚至不觉得他能记住我。

最大的尼尔有三十岁,他坐在酒吧的吧台边,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,神色令我非常难受——这是唯一一次,我没能在他眼睛里看到光。

他喝了一口酒,非常烈的伏特加,完全不是他的口味。低垂着头,自顾自地道:“刚结束分手旅行,陪我喝一杯?”

“这不可能。”我本能地说道。

我理智的那一部分告诉我,不能对未来的事情妄下定论。

但是与此同时,另一部分的我在我心里不停地重复:“他很伤心。都是因为你。”

我上前几步,抓住他的手:“我不可能愿意和你分手。”

他尽力扯出一个笑容:“难怪我从没见过三十岁之后的你。看来我的吸引力仅此而已……”

他舔了一圈后槽牙才把后面的话说出来:“三十岁之后的你去绕着别人转了。”

怎么可能?除非……

这一切只能让我想到一种可能性,我……

我闭上眼睛,抓紧了他的手。

我爱你。

“我的错,忘了我吧。”


从三十岁回来之后,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尼尔。

我早把我们的故事零零碎碎地讲给了相遇之前的他,二十岁的他就差不多知道一切。

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,他三十岁之后的人生,再也不会有我了。


这个时候,我遇到了十七岁的尼尔。

十七岁是长个的年纪,尽管尼尔的锻炼非常充足,他的骨头还是长得比肌肉快。

我陪他对练了几局,硌得胳膊生疼,然后我坐下陪他喝蛋白粉。

这时候我终于问出了口:“尼尔,来自未来的坏消息要怎么说出口?”

“要看对谁了。”他回答,“以及,你希望那个人怎么反应。”

“他是我的——算了,现在看来整段关系都欠考虑。我希望他,怎么说?我希望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,他不会难过。至少,别太难过。”

他眼神放空:“毫无头绪。顺便说一句,你从没跟我说过你喜欢男人。”

“嗯呐,”我随便答应道,“觉得没必要。”

他竭力随意地看了我一眼——随着我愈发了解他,他在我眼里愈发好懂。不是说我支持他早恋,但我绝对是最没法改变这个的人。大约这就是为什么尼尔总说,发生的事就是发生了。

“所以,他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
“他……”我忽然词穷,我发现我找不出任何语言来形容尼尔。“他是我的生活。”

十七岁的生活应和道:“哦。”


十七岁之后,尽管一无所知,我还是遇到了那个女孩儿。

我不知道她叫什么,她知道我叫“爸爸”。

这他妈真的没法解释。因为我自己甚至都在怀疑,她会不会真的是我女儿。

毕竟,没人知道自己死前可能会去做些什么。

我是说,我甚至跟毕生挚爱来了一次分手旅行,还有什么是我做不出来的?


我还是和尼尔大吵一架。

我去街角喝了个通宵,回来的时候,他坐在沙发上,而床上堆着一套我的衣服。

……看来这就是那个早晨。

“所以你知道了三年。”他喝着酒回答道,“我早该想到的。十七岁的时候你就告诉我,有个来自未来的坏消息在前面等着。”

他把戒指摘下来,拿在指尖把玩:“你什么都知道,为什么还要给我这个?”

因为当时我并没有知道一切,现在?

我已经后悔了。

“把它送给你的那天,我希望你永远不会把它摘下来。”我如此道,“但它早就属于你了,所以,随你处置。”

我出门上班——说详细点?炸了个飞机场——,回来之后,我们的关系似乎回到了之前。

但,我没再见到那枚戒指。


——直到接近三十岁时,那次时空跳跃。

我不知道那是哪儿,但我依然见到了尼尔。

三十二岁的尼尔。

手上戴着我送给他的戒指。

三十二岁的尼尔非常陌生,是我从没见过的模样。他就那么看着我,看了半天,终于说道:“你是很了解自己,但我也不差。”

我张口结舌:“我记得我说过,忘了我。”

“你这话说得太晚了。”他垂下眼睛,“十七岁的坏消息?又太早了。”

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些什么,我只能张开双臂:“过来。”

我希望我能留在他身边,但我做不到。

快要回去时,我强行撸下了他手上的戒指。

我想把它远远扔开,可他红着眼睛咬牙看着我,所以我抬不起手。


从三十二岁回去时是个清晨,尼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,躺在我身边露出大半个上身,身上还带着前一天晚上的痕迹。

我这时才发现我的眼睛涩得难受。

“做噩梦了?”他笑着问。

我伸手把他划拉进怀里:“太可怕了。”

只要不到三年的时间,我床上这个笑着的尼尔,就会变成一个不知道花多长时间才能从失恋中走出来的男人。

知道未来的感觉可真他妈的难受。


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庆幸,从三十二岁回来之后,我没再遇到二十五岁之前的尼尔。因为现在的我觉得,不管我怎么出现在他面前,都会伤害到他。

拜托,如果你能在达摩克利斯之剑掉下来前后的时间线上跳来跳去,而既挪不动那把剑,也挪不动下面会被刺死的狄奥尼修斯,你能怎么做?

不不不,这个比喻不够准确。

事实上,我基本就是那把剑。


尼尔很了解我,所以他也看得出我心里的焦虑和挣扎。

他没说什么。

坦白地说,在一开始我甚至没意识到,这就是那次分手旅行。

毕竟,谁会把一次双人跨国追杀任务形容为“分手旅行”?

“分手旅行”的终点是孟买,恰到好处是我认识他的地方。

如果世界上真有个神,那祂一定和我有仇。


“作为一个什么都知道的人,你知不知道你对我有点残忍了?”三十二岁的尼尔这样问过我。

我知道。

但对我这样的人而言,因即是果,果即是因,发生的事就是发生了。

“我很抱歉。”我只能这么说。


在我试图把感情线这个被一百只猫玩了一年的毛线球解开的时候,我经历了一次长得出奇的时空跳跃。也不能说是一次,确切地说,是一系列接连不断的跳跃。

在此期间,我没能回到我,我是说,尼尔的时间线上。

1978,2003,1875,1921,2015,2890,1459……2018。

我有一个旅伴,我们每次都能碰面。“三十岁之后的你去绕着别人转了”这句指控其实并没有它乍一听起来那么无理取闹。

你应该不难猜出,我的旅伴也是个时空旅行者。

但她与我不同,她能控制自己去哪儿。她把诀窍告诉了我,可惜我没能学会。

所以我把它告诉了另一个人,2018年的一个单亲妈妈。来自2540年的一份报告显示,她是我的远亲,但这不重要。

关键在于,她也有过时空跳跃的体验,但对她而言那和做梦没什么区别。——她只能在自己不存在的时空来回。

她女儿可不一样了,小丫头的跳跃频繁得不可思议。这令母亲非常忧虑,所以我友善地和她分享了那个简直说不通的秘密——每天早上一个半熟鸡蛋。

离开之前,做母亲的给我拍了一张照片,笑得像是一切尽在掌握:“她以后大概会问‘我爸爸是谁’,但我不是很想告诉她实话。”

我在这次旅行中第一次这么开心地笑起来:“你还可以告诉她,她五岁那年就能见到我了。”

我是说,这个小姑娘确实和我有些血缘关系。

下次见,女儿。


我并不惊讶,我回去的第一时间就接到了个新任务。

我真的以为这就是结尾了,但……

我的旅伴险之又险地救了我一命,我在三十一世纪花四个小时养好了伤。这次死里逃生无疑惹怒了那个大约存在的祂,我们能回到的最接近的时间是三年之后。

但对祂而言是惩罚,而对我而言是好处的是,我不会再跳了。

嗯,看来这才是三十岁之后消失的真实原因。


我端着我的无糖可乐,出现在组织这一年的团建活动上,对尼尔说:“有必要解释的的一点是,虽然你觉得我什么都知道,但我真的不知道我还能回来。”

“操。”三十三岁的尼尔如是道。


如果说对你而言,时间线乱得像家养猫吐出来的毛球,因果线的复杂程度胜过下水道口罩子上的头发,那很多事情其实也没必要弄得太清楚。

比如尼尔和我。

这段感情是个被一百只猫玩了一年的毛线球,我已经放弃尝试捋顺它了。

不是因为那已经结束了,而是因为,其实没有必要在意这个。

又不是说你今天才爱上我,对吧,尼尔?

我的日记好看吗?


END